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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在中国原油领域可否获得“自由”

分享推荐:2658 发布时间: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 来源:互联网

【摘要】中国供求网(价格行情资讯频道)讯 原油在中国油品市场对于民企而言基本是“可望而不可即”。一直以来,国家都保持着对油品行业的高度管制。特别是在中国经济不够发达的当....

 中国供求网(价格行情资讯频道)讯 原油在中国油品市场对于民企而言基本是“可望而不可即”。一直以来,国家都保持着对油品行业的高度管制。特别是在中国经济不够发达的当今,原油作为特种矿种,其开采、储运、炼制、进口甚至于前期的定价都有国家管制。当然,一段时间内国家在油品行业领域保持政令的畅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国家的能源安全,以及能源供需的稳定,进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全球化的高速推进,我国油品行业这种高度管制的弊端逐步显现。放开原油的储运及进口管制成为中国油品市场改革的大方向!

  一、国内民企首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据商务部官网披露,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其中,浙江天禄获108万立方米原油仓储资质,而中际化工为110万立方米原油仓储资质,成为当期仅有的两家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民营企业。近220万立方米原油库容,这是目前国内最具规模的,也是首获原油仓储经营牌照的民营企业。

  (1)关于获批的两家民企

  据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天禄注册资本为6亿元,中际化工注册资本为3亿元,两家公司联合在定海区岑港镇马鞍山外滩涂地投资建设416.4万立方米油品储运项目,其中浙江天禄建设规模为186.4万立方米,中际化工建设规模为230万立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

  416万立方米储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民营企业最大油品储运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估计年中转储存油品在1000万吨左右,每年的销售收入估算在20亿元,可为地方经济上缴销售税金、附加税和所得税在3亿元左右。两家企业拥有的原油仓储设施,同时也成为了中石化甬沪宁管道的输油管线的配套项目,未来中石化进口原油中或许将有部分在这里入库、转运。

  这两家企业都是天禄投资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真正掌门人是当地顶级富豪虞敏。我们试图搞清楚为何获批的是天禄投资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其具有怎样的优势是同行民企所不具备的,但是均未获得取得该企业的官方答复。关于此事我们采访了浙江当地的油品贸易商李先生。“当前,国家对于原油的仓储管理非常严格,基本都是两大集团垄断,能获得原油仓储资质难度非常大,即便是规模上具备资金以及库容条件,也不是谁都能获批该资质。”李先生坦言。

  (2)原油仓储经营的国家“门槛”

  商务部2006年公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首先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其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仓储经营许可。由此可见审批原油仓储经营的权力高度集中。

  申请原油销售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件:其一,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且具有长期、稳定的原油供应渠道;其二,具有原油进口经营资格且年进口量在5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或者是与具有原油开采及进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原油供应合作协议。通俗讲就是拥有至少每年50万吨以上的原油来源;其三,拥有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库容。单看销售资质,以上两家民企完全具备审批条件。

  原油仓储资格的申请条件是: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其二,拥有不低于50万立方米的原油库容;其三,具备接卸原油的输送管道或者是铁路专线或者是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等设施。已经获批仓储经营资质的浙江两家民企完全具备审批条件。

  (3)对中国民企获取仓储经营权的看法

  对于以上仓储经营资质对民企放开,各方均有不同的观点。多数人将其视为原油领域的“破冰”,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后续将意味着更多的企业被纳入到原油的仓储经营行列。卓创资讯对这种观点认可,但是对于逐步的放开原油的仓储经营资质仍然持悲观态度,确切的说,虽然民企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后面能走多远、或者说多长时间能走多远仍然值得商榷。

  其实两年前,曾经有过一次民企原油仓储的“破冰”。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新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行业内俗称“新36条”)后不久,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举行了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的资格招标。经过激烈角逐,6家企业获得参与国家石油储备的资格,其中蓬莱安邦和莱州东方为央企下属公司,烟台港属于地方国企,舟山世纪、舟山金润、浙江天禄为民营企业。

  3家纯粹的民营企业中标后,在当时存在“国家石油储备体系首次向民企开放”的说法。也被认为国务院出台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文件后的重大进展。但事实是,直至租赁合同过期,这三家民企却没有分配到一滴油。“玻璃门”其实并没有打开!当然我们相信美好,希望这次对民企放开原油仓储经营资格不再成为“空谈”,但是当前我们应该保持谨慎的乐观。

  二、民企早该规模性参与油品仓储经营

  (1)中国能源安全形势严峻

  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逐年上升,已从1993年的6.69%到2000年的31%,2012年为56.42%,而预计到2020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将高达66%。面对不断放大的原油对外依存度以及相对集中的进口来源地(2012年近50%的进口原油来自于中东),中国的原油储备显得至关重要。如此严峻的能源形势下,放开原油储备经营权,可以有效的利用民间资本。

  (2)中国石油储备进度缓慢

  战略石油储备制度起源于1973年中东战争期间。为应对石油危机,国际能源署要求成员国至少要储备60天的石油,主要是原油。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石油危机后,该规定增加至90天,主要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两种形式。

  据卓创了解,首批四个储油基地镇海、大连、舟山、黄岛已投入使用,储备总量约1400万吨。这个储油量相当于中国10多天的原油储备量,加上国内21天进口量的商用石油储备能力,中国目前的储油能力已经达到30天的进口量,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外,中国储备大部分是以国家战略储备为主,储备方式相对单一、推进速度受到限制。

  (3)石油储备须“藏油于民”

  卓创资讯认为,中国的石油储备必须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全球石油储备相对完善国家的共同特点均有民营企业、民间组织参与其中,并占据较大的储备份额。部分国家甚至存在政府为民企提供财政支持进行石油储备的先例。比较而言,中国在油品仓储经营方面对民企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想实现相对稳定合理的石油储备,中国需要从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合同储备与库存储备)、国有石油公司商业储备、地方政府与民企石油储备等多方面展开。

  三、民企迫切需要原油进口权的真正放开

  有人说,中国目前已经放开原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权,这话没错但实际意义相对较小。截止2012年,具有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共计23家,但其中大部分以非国营贸易的名义进口原油的是国有企业,其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的一些下属公司。真正的民营企业进口原油的总量不足中国进口总量的2%。中国需要逐步放开原油进口权,现在看,显然力度不够或者是推进的速度明显不及预期。

  如果仅仅是仓储经营资质对民企放开,而原油供应均来自国营企业的“施舍”,那么放开仓储经营资质显然意义不大。卓创资讯认为,中国原油进口权对民企放开是利大于弊的,政府需要从政策的制定以及政策的落实方面迅速推进中国原油进口权的放开速度。也只有进口权放开的前提下,中国民营油企才能逐步的发展壮大,其仓储经营资质才具有实际的意义、发挥实际的作用。

  总结:卓创资讯认为,所谓的 “管制”在2015年之前仍然是油品市场的主基调。中国原油仓储经营权的放开速度由“较慢”改为“缓慢”的概率更大一些。在油品行业给民企“松绑”让民企获得更多的“自由”更多还是利益的博弈!其中包括了国家与地方、国企与民企的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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